离婚的协议效力问题
- 来源:问法
- 时间:2023-08-23 21: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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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的协议效力问题
离婚的协议效力问题是自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生效。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协议离婚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且前述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1.办理机关不同。协议离婚办理机关为婚姻登记部门;诉讼离婚办理机关为法院。
2.申请主体不同。协议离婚的申请主体是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申请主体为夫妻一方。
3.时间不同。诉讼离婚的期限为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协议离婚的期限为双方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的30天内。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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